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非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定》(闽委发10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对非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在规定的学制内,其学习时间计算工龄。非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二、非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到单位报到正式工作之日算起。非在职人员考取博士生的参加工作时间问题比照此规定处理。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月起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再追补。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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