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25:58

[案例]130000333 房地产企业代收的维修基金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代收的维修基金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案例]1300003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69号)规定: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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