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发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发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发室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和规范厅机关收发室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各处室、单位信件一般应用平信邮寄,重要信件可用挂号邮寄,如须采用特快专递邮寄的信件,须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厅办公室审批。
三、交换往省直各部门的信件,应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30前,送达收发室,由收发室工作人员到省直交换站交换;寄往省外及省内各地的信件,应于每日下午4:00前送达收发室,由收发室邮发。
四、厅机关各处室征订报刊,于每年年底向收发室统一申报,经规划财务处、厅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收发室负责征订。
五、各处室领取日常办公用品(含办公用纸)须填写申领单(见附件),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到收发室登记领取。领取时间为每月单周第一个工作日,其余时间不予领取。如收发室暂无处室所需办公用品,由处室向收发室提出购置申请。每月25日前,收发室汇总各处室所需用品清单报行政科审批购买后,由收发室通知有关处室领取。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常用办公用品申领单
附件
常用办公用品申领单
处室(单位)
申领物品
(名称、数量)
经办人
处室负责人意见
收发室意见
缺货登记
备 注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