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1999]20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6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2月27日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82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库存粮食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请按我局沪国税流11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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