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安徽人社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1]1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省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7年省人事厅、财政厅、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人事部、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 span="">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皖人发[1997]101号>同时废止。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下载.doc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