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0:34:4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支付问题的通知
ZJSP13—2006—0059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浙劳社医68号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支付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的支付管理,根据劳动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浙劳社医[2005]172号),结合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53号),现就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支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临床用血项目见附件,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因病施治、合理适用的原则,严格把握临床用血的适应症,执行临床用血规范,确保参保人员的用血安全。
二、各地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的支付管理,严格执行限定支付规定;工伤抢救期间的限定支付可适当放宽。
三、本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2006年05月11日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用血支付项目
主送: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浙劳社医【2006】6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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