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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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7 15:59 编辑

·hi~我们又见面了·
来源 | 海南税务

我公司是三亚市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按季度纳税申报。2020年4-6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45.2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20万元,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呢?

答:你公司在2020年第二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20万元,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差额后的销售额25万元,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18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 (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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