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1:39:02

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发[2014]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府发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府发78号
全文有效
2014年12月1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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