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1:34:48

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会[2015]29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会29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会29号
全文有效
2015-4-28
各区县财政局:
2005年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38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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