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2:13:0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8〕24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现就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9年1月份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4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大额医疗费救助起付标准相应调整为5.5万元。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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