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的增值税涉税处理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涉税处理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0
例2、2009年5月,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大型机械设备,生产工期超过十二个月,机械设备价款2000万元,成本1500万元。A公司2009年5月预付50%价款,2010年5月剩余货款于交货后付清。
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9年5月收到预收款1000万元,甲公司应交增值税145.3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它税种,需要编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预收帐款 854.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145.30
(2)2010年5月办完大型设备销售手续,编制分录:
借:预收帐款 854.70
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145.3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货:库存商品 1500
---------------- 对应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