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336 出租地下车位如何缴税?
出租地下车位如何缴税?
[案例]130000336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只是将地下车库车位对外出租,发生改变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车位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依照上述规定,对于此收入不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 另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出租地下车位,属于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租赁业,对此应该就其全部收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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