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964 销售退回的货物,购买方如何处理?
销售退回的货物,购买方如何处理?
[案例]13000096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据此,购买方退货给销售方的,如果已不符合作废条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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