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6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有关单位组织(人事、教育)部门: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天津行政学院《关于天津行政学院2014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津行院〔2014〕1号),今年将举办11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半年7期,下半年4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3年新录用的公务员(不含军转干部和调任人员)。
二、 内容形式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力增强学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树立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培养学员“办文、办事、办会”的能力,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培训班采取短期脱产培训的形式。
三、考试考核
天津行政学院负责实施教学和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写进学员鉴定中,合格的颁发《公务员培训证书》,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四、时间地点
第八十三期:3月 3日 —3月 18日
第八十四期:3月 20日 —4月 4日
第八十五期:4月 7日 —4月 22日
第八十六期:4月 24日 —5月 9日
第八十七期:5月 12日 —5月 27日
第八十八期:5月 29日 —6月 13日
第八十九期:6月 16日 —7月 1日
第九十期至第九十三期拟在下半年举办,具体报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在天津行政学院(西青区工农联盟农场南)。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训,不得擅自调整培训班次,并于2 月19日 (星期三)前将《天津市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报天津行政学院教务处。具体报到要求见入学通知。
联 系 人:祁恩萍、姚胜安
联系电话:23679024(传真)
电子邮箱:tjdxjwc@21cn.com
附件:1.2014年天津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名额分配表
2.天津市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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