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53:1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4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134号
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2014年度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4〕96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申报、初期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资助人选已经市人才办批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为受资助博士后做好服务
(一)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拟派出博士后必须办理因公出国护照,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立即通知受资助人选,为其办理因公出国护照需要的相关手续,并对受资助人选进行外事纪律培训。
(二)请各单位于2015 年 1 月 1 日 (星期四)前将《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协议》(在天津博士后网站下载区下载)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受资助博士后要认真落实培训项目
(一)受资助博士后须立即与申报的培训接待单位联系,抓紧办理出国(境)手续。获得本年度资助的博士后须在签订协议起9个月之内办妥有关手续并成行,逾期未成行者不再资助。
(二)请于出发前将签证、培训接待单位正式邀请函及翻译件(须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查,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
(三)请于出国(境)前、到达培训地点后、回国(境)后,第一时间用电子邮件向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请于回国后2个月以内向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送培训考察报告、费用开支明细、培训机构鉴定等材料,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向申报单位划拨资助经费。

联 系 人:杨妤
联系电话:23398970

附件:2014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一览表



2014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

2014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
资助人选一览表

序号
申报单位
姓名
1
天津大学
李晓梅
2
天津大学
高鑫
3
天津大学
王汉杰
4
南开大学
张瀚
5
南开大学
秦剑
6
南开大学
杨超
7
南开大学
翟磊
8
南开大学
尹良润
9
天津科技大学
刘霞
10
天津科技大学
赵倩
11
天津科技大学
朱曰莹
12
天津医科大学
房中则
13
天津工业大学
吴云
14
天津财经大学
冯博
15
天津中医药大学
黄宇虹
16
天津师范大学
刘娜
17
天津商业大学
乔志霞
18
北洋国家精馏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梅云辉
19
天津实发中科百奥工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张健
20
天津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张宇
21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陈锐
22
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傅玉勇
23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常文韬
24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李光明
25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单立群
26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俞大海
2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王云峰
28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耿岱
29
天津市宁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安建勇
30
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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