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36:0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举办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师资提高班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0〕280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31号)精神,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决定举办两期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师资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根据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师资选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经过培训逐步将全区120名创业实训(模拟公司)助理师提升为创业实训(模拟公司)讲师。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教师资历偏低的问题,为我区2011年开展较大规模创业培训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
教学回顾、运营系统平台介绍、测评系统介绍、教学试讲、教学经验交流、理论考试。
三、培训对象
2009年已取得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模拟公司)助理师。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报到时间:2010年11月13日
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4日—11月16日
第二期:报到时间:2010年11月17日
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8日—11月20日
五、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市巴彦塔拉饭店贵宾楼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外地学员食宿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请各盟市接到通知后,由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负责确定本地区参训人员,于11月5日前报内蒙古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常小刚、臧小宁
联系电话:0471—6601334 传真:0471—6965393
附件: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师资提高班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师资提高班名额分配表
地区及单位
名额(人)
呼和浩特市
6
包 头 市
5
鄂尔多斯市
5
巴彦淖尔市
5
乌 海 市
4
阿 拉 善盟
4
呼伦贝尔市
6
兴 安 盟
5
通 辽 市
6
赤 峰 市
6
乌兰察布市
5
锡林郭勒盟
6
内蒙古大学
3
内蒙古工业大学
3
内蒙古师范大学
3
内蒙古农业大学
3
内蒙古博锐技术学校
4
内蒙古人才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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