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9:06:09

安定税务:上好新学期的第一课 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圆梦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8 11: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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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一家蔬菜种植企业,主要向各社区菜市场供应自产蔬菜。为保障疫情期间居民蔬菜供应,我公司除供应自产蔬菜外,还收购了部分农民自种蔬菜,一并销售给社区菜市场。请问我们销售的蔬菜,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销售的自产蔬菜和收购蔬菜,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编辑: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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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税问我答|疫情期间销售自产和向农民收购蔬菜是否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