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发〔2009〕37号
全文有效
PR-2015-0290087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3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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