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上海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征[2006]49号 关于转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1:02:18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征[2006]49号 关于转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国税征49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经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同意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第18号令)转知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征[2006]49号 关于转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