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6 10:57:31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或个人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涉税风险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或个人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涉税风险提示

企业或个人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涉税风险提示
最近,有两个纳税人拨打12366咨询:买受人通过拍卖取得房屋,在办理产权过户时,
一、涉及产权所有人在本交易环节的税收:
交易环节: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6%)
2、土地增值税(0—60%)
3、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0—25%)
4、如果是个人,涉及个人所得税(20%)
5、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责无旁贷
6、印花税(可忽略不计)
二、承受人过户时产生的问题
1、产权所有人无能力缴纳
2、产权所有人逃避,无法找到
3、承受人不愿意承担由产权所有人应纳的税款
4、没有原始凭证,税务机关无法判定相关税收的征收数额
上述问题,因为税务机关(无权确定减免)不征这个环节的税款——属于“未按规定执法”。如果买受人不愿意承担产权所有人的税款——可能产生“死结”。
这就是现行法律法规无办法解决的问题。
所以,奉劝正在准备有意向购买拍卖房屋的企业(个人),如果你愿意买,必须先计算好这个环节会产生多少税款,如果买价加上税款——还低于市场价时——可以买,如果买价加上税款——高低于市场价时——你的决定就是——得不偿失。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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