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1篇回复)
-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利息收入有哪些增值税优惠? (1篇回复)
- 到外县销售货物且无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纳税人,其纳税地点在哪里? (1篇回复)
- 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1篇回复)
-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篇回复)
-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能否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1篇回复)
- 纳税人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而向委托方收取的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否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篇回复)
- 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篇回复)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篇回复)
-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1篇回复)
- 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入应如何折算记帐? (1篇回复)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开给非一般纳税人? (1篇回复)
- 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纳税地点在哪里?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收款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储备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能开具专用发票吗?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什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 (1篇回复)
- 销售货物还未收款就开具发票,当月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滞纳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办车辆购置税是否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如何核算销售额?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电力企业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电力建设基金和电费保证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1篇回复)
- 企业购进货物、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1篇回复)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输装卸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款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1篇回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说的“销项税额”的含义是什么? (1篇回复)
- 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需要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1篇回复)
-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篇回复)
-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1篇回复)
- 启用的新版增值税发票都有哪些变化? (1篇回复)
-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1篇回复)
- 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1篇回复)
-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1篇回复)
- 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1篇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