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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B表、C表在家就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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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B表、C表在家就能填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70253&idx=1&sn=dd61a2f6e62fc58f4dd1d07b55174403&chksm=bd36d74c8a415e5ac07db126c8336f71581317b4138019bc210903f9f2b3026f4ad609d9c37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1 18:02
二维码: -

个税经营所得
年度汇算清缴
操作指引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今天和税小芜一起来了解下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操作吧!
Part 1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填写哪些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应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如有下列情形,还应填报相应表单:
(1)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的,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存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4)公益性捐赠支出选择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的,填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Part 2
如何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



0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选择【经营所得申报(B表)】进入年度汇算清缴界面。



03
申报年度选择【2023】。



04
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企业信息。
(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05
录入收入信息及成本费用信息。



06
录入纳税调整增加额及纳税调整减少额(若无相关纳税调整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07
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相关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已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请选择“是”:


未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请选择“否”,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08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温馨提示
完成申报后,若发现申报有误,可在【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操作。

若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表。


Part 3
如何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



0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选择【经营所得申报(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03
选择申报年度【2023】,下拉框中选择其中一处作为“汇总地”,系统自动带出投资单位信息。



04
确定申报数字无误后提交申报表。




温馨提示
(1)由于C表会自动汇总已填写的B表信息,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所有B表报送完毕后,再报送C表。

(2)投资者减除费用每人每年上限为6万元。如果您之前在多个被投资单位申报B表时均扣除了6万元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则需要在C表申报时进行调增处理


制作:胡亚楠 王文瑄
来源:南陵县税务局
审核:个人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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