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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优惠政策,请查收!丨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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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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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6: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事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优惠政策,请查收!丨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2035301&idx=1&sn=41479b3fbbf1508217af79b5d078df8c&chksm=8b4a6f75bc3de663b99d8841bfe39cc80d0cd66fa6d1211f812cc21422f6082b7eb80169ae5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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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税收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2023年,国家延续、优化、完善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今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涵盖70项政策,其中,云南省根据国家授权出台了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方便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指引》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逐一列明了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执行期、政策依据等内容,以供一并学习。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优惠内容】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优惠内容】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优惠内容】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0号)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享受主体】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2号)
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运营高校公寓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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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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