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553
  • Tax100会员 28040
查看: 477|回复: 0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0-6-18 10: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dgs/2017-09/30/content_a5d6b5307a98460b94519ae61ebb2bd2.shtml
发文单位: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文件名: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9-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调整契税缴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契税缴纳期限由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二、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纳税人于2017年10月1日前签订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但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且未申报缴纳契税的,按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2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