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7
  • Tax100会员 28020
查看: 567|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 内财规〔2001〕40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风置附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6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3GAuFbc0DbC+wS1Zels4g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
文件编号: 内财规〔2001〕40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 内财规〔2001〕40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风置附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1-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风置附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财规〔2001〕4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0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