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3
  • Tax100会员 28031
查看: 310|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1-12-3 1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1-11-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1.30
  各缴费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明确,从2021年12月1日起,韶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620元/月,各缴费人申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