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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数据中心搬迁期间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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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7 1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数据中心搬迁期间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09-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数据中心搬迁期间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数据中心搬迁期间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21.9.16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9月18日18:00至2021年10月7日24:00实施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工作,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搬迁期间全省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改为线下应急办理方式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受理流程
  在停机期间,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遵循“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开展,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资料,并将相关涉税资料传递给税务机关受理人员。税务机关根据涉税资料生成税费信息表并传递给纳税人。
  二、税费征收流程
  税务部门税费征收窗口按照不动产交易业务计算应征税费。纳税人通过银联商务安装的专用POS设备使用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微信绑卡、支付宝绑卡、云闪付等方式(实际支付主体为银行卡),缴纳不动产交易涉及的有关税费。税费征收窗口人员确认收款后将一份纳税(免税、不征税)证明与登记资料传递给不动产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纳税人即可直接到不动产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纳税人须留存纳税(免税、不征税)证明与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作为换取正式发票及完税证明的凭证。
  三、系统恢复后业务流程
  系统恢复运行后,主管税务机关将逐笔录入数据中心搬迁期间处理的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纳税人可于2021年10月10日后持纳税(免税、不征税)证明与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至税务窗口换取正式完税证明及发票。
  四、提醒事项
  由于停机期间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无法线上办理。对特殊原因确需在停机期间办理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的,改为线下应急办理方式处理,办税效率将大幅下降,办理时间会延长。为避免拥堵,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若不是急需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纳税人,请尽量在2021年10月8日后前往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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