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我的国际税收教学研究之路
本文作者: 朱青,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人大财税研究所首席教授
目前,我编著的《国际税收》教材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第九版,累计发行23万册,被国内许多高校选定为国际税收这门课的使用教材;由我在人民大学主持的国际税收课程早在2008年就被国家教育部评选为国家级精品课。那么,我是怎么走上国际税收教学研究这条路的呢?说起来还真得感谢我国著名的财税专家、国际税收研究的开拓者王传纶教授。
我是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的,刚开始就是教财政学,后来教研室(就是现在的系)领导要求年轻老师开新课,我就给本科生开了一门社会保障经济学,因为我硕士学位论文写的就是社会保障。
1988年10月到1989年8月,我被国家教委(教育部的前身)派到欧共体(即目前的欧盟)总部实习,在他们的财政部和税务局各实习了5个月,对欧洲经济一体化和成员国之间间接税的协调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回国后,正好赶上我们教研室的王传纶老师正在组织编写一本《国际税收》教材。他老人家知道我回国了,就叫我过去并交给我一项任务:把欧洲的间接税协调写进这本《国际税收》教材。
要知道,当时国内的《国际税收》教材几乎是凤毛麟角,而且都是写所得税的国际税收问题,但王传纶老师认为间接税也有国际税收问题,也应当加以研究。应当说,王传纶老师的学术视野是相当开阔的。
当时我作为一个刚留校不久的小讲师,能参与大师主编教材的写作,简直是受宠若惊。但领下这个任务后就犯了难:没有相关的教材可以参考,国际税收的中文资料也很难搜集,甚至连《关贸总协定》(GATT)都不好找,最后还是托人到外贸部研究所才弄到了一个英文版本。
在王老师的指导下,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在他老人家主编的《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出版)教材中加进了三章,即第十一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第十二章“商品课税的世界性国际协调”以及第十三章“国际经济一体化中的商品课税协调”。
这三章的内容后来经过压缩和修改,形成了我编著的《国际税收》教材的第九章。应当说,加进间接税的国际税收协调内容,是人大版国际税收教材的特色之一。1992年,我们教研室负责教国际税收的老师要去加拿大作访问学者,领导要找一个替代的老师;我出过国(当时出过国的老师很少,哪像现在学校里有那么多的“海归”),又参与了《国际税收》教材的编写,这个担子很自然地就落在了我的身上。
后来,那个去加拿大作访问学者的老师回国后又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国际税收课程就一直由我负责讲授,从此就与国际税收结下了不解之缘。1994年我与中信集团开展的一次学术交流彻底改变了我对国际税收研究的认识。记得是1994年的某一天,中信集团研究部和财务部联合请我去给他们讲讲海外投资的国际税收问题,并当场咨询了几个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还不多,中信集团属于很早一批“走出去”的跨国企业。
既然是“走出去”企业,就必然面临跨国双重征税问题,也会遇到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等问题。在那次交流会上,中信集团的同志问了许多我在课堂上给学生们讲到的问题。原来在学校里研究国际税收还仅是“纸上谈兵”,但这次交流活动让我有了“带兵打仗”的感觉,让我充分意识到这个学科在实际工作中是有用的,国际税收课程确实属于一门实务课。过去研究国际税收,都只是空对空地探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研究各国对跨国所得的征税办法,而很少立足于我国的税法实践去分析国际税收问题,也很少从企业的角度去研究跨国投资的税收问题。
自从与中信集团开展了这次学术交流活动,我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特别是1996年至1997年我在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作访问学者,所接触到的美国国际税收教材都是基于美国的税法去谈国际税收问题,这更坚定了我对中国国际税收研究的认识,即应该从中国税法的角度来研究国际税收。正像我在《国际税收》(第九版)中所说的:“我们所研究的国际税收就是中国的税法尤其是所得税法的国际方面,即中国对出境交易和入境交易及其带来的所得征税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外国企业纷至沓来到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此同时利用跨国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向境外大量转移利润,从而规避我国的企业所得税。
1992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199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1998〕59号),从此以后,税务部门反避税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上海是外商投资企业扎堆的地方,税务部门的反避税工作让上海乃至全国各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感受到了压力,他们急迫要求了解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于是我就经常受邀到上海讲授相关的知识。通过与外企财务人员的交流,我了解到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是一个非常有趣而又非常复杂的领域,因为转让定价既是跨国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一个会计手段,也可以被用来进行国际避税;至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一笔交易的公允价格或合理的利润率,那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正如国外教科书所说的,反避税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种技术。知识往往是越悬乎越有研究的价值,我就被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这股“悬乎劲”所吸引,不仅认真地研究我国税务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而且还仔细阅读了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转让定价指南》。为了体现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重视,我在《国际税收》教材中专门设立了一章来介绍和讲解相关的知识,而且还对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这应该也是我这本《国际税收》教材的一个特色吧。
2003年“非典”期间,大家都不敢出门,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与一个专门负责反避税的基层税务干部以及我的一个硕士生合写了一本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教材,叫做《企业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操作实务》,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这本教材不仅有一些理论知识,而且还有大量的案例,后来许多税务干部都跟我反映他们当年就是捧着这本书走上了反避税之路的。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从此“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海外投资的金额也越来越大。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我国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企业日益增多,金额也从每年120亿美元增加到200多亿美元。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国际税收问题也不断增多,国际税收知识又有了一个新的“用武之地”。近些年,许多“走出去”企业邀请我去给他们讲海外投资的税务风险和税收策划。中国电建集团邀请我跟他们进行合作研究,研究成果也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在2016年5月出版,即《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财税政策研究》,我担任该书的副主编。
后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通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等大型央企与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联合进行课题研究,并出版《“一带一路”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与规划操作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我受邀担任该书的主编。这些“走出去”企业的税务人员普遍向我反映,掌握国际税收知识对他们进行海外投资太必要了,用他们的话讲,如果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就会“走起来都是坑,说起来都是泪”。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的国际税收研究之路,既饱含辛劳,也充满了欣慰。国际税收研究跟国内税收制度研究的区别之一是要大量阅读英文资料:一是要研究各国税收制度的变化,因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首先要面临东道国的税收,无论从风险防范角度还是税收策划角度,都必须掌握东道国税制的变化;二是国际税收规则目前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这些规则很多都是参照经合组织(OECD)的研究成果来制定的,随着《税收协定范本注释》以及《转让定价指南》等文件的不断更新,许多国家都要修订本国税法的相关内容。而要掌握这两大领域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就必须经常查阅英文资料,工作量是比较大的。
然而,在辛苦的同时,研究工作也给我带来了乐趣和欣慰,特别是在我的一些研究成果被社会所承认的时候。记得有一次到国家税务总局开会,在传达室领入门卡时突然被一个年轻人认出:“您就是朱青老师吧?我们在大学里用过您的国际税收书!”这个时刻,我的心情是喜悦的,因为我的劳动成果被社会所认可,而正是这种社会认可不断激励着我继续努力。
来源:《国际税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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