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05年度彩色拷贝正片胶片进口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口彩色拷贝正片胶片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20号),现将2005年度拍摄科教影片和部分“主旋律”影片所需进口彩色正片用量及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用于拍摄科教影片和部分“主旋律”影片的2000万米宽度小于、等于35毫米未曝光的彩色拷贝正片胶片可享受关税税率减按5%征收的政策。
二、以上胶片由中国电影器材公司统一进口并办理相关手续,计划拍摄科教影片84部,每部洗印拷贝160个,弘扬“主旋律”影片21部,每部洗印拷贝130个(详见附件)。
三、本文执行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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