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35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629|回复: 1

2016年5月1日之前的业务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现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2283

主题

2299

帖子

251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517
2020-11-22 15: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5月1日之前的业务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现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1

主题

1830

帖子

1892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892
2020-11-22 15: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因此,纳税人应开具不征税的红字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备注原营业税发票的代码、号码、开具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