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23日起进行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实现原国税、地税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合并。本公告对金税三期系统并库期间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2019年1月23日20: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有关办税场所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并暂时关闭与金税三期系统有业务交互的部分系统软件。
2.明确了在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期间可正常使用的系统。主要包括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网上认证系统。
3.明确了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2019年1月31日0:00起,与金税三期系统有业务交互的系统恢复使用。2019年1月31日8:30起,各级办税场所将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4.对部分涉税(费)业务办理事项进行提醒,尽量减少纳税(缴费)人因系统并库对办理涉税(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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