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某早教机构占用耕地在城郊开办了一家幼儿园,并一直未办理耕地占用税缴纳或减免手续,经查,该早教机构尚未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并且其占地行为属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最后该机构被税务机关以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计征耕地占用税。 相关法规: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同时《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因此,该早教机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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