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78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625|回复: 0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东帝汶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8-4 13: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65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文件编号: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
文件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东帝汶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发文日期: 2006-10-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东帝汶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海关总署2006年第62号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9月17日起,对原产于东帝汶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本公告发布前已征收税款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