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11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571|回复: 0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8-4 1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1/c5155214/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3-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tk-container-2020{ width:auto; border:solid 1px #666; border-radius:1px; margin-bottom:20px; padding:10px 15px 13px 15px; text-align:left;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6px; } #tk-container-2020 h3{ font-size: 18px; color: #333; margin-bottom: 5px; } #tk-container-2020 p{ line-height: 1.8; }   注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2.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