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加强对高岭土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0年6月30日 | 廉地税发【2000】36号 | 2 | 关于调整我市高岭土资源税单位税额的通知 | 2002年3月20日 | 廉地税发【2002】17号 | 3 | 关于明确有关征收管理单位征管范围的通知 | 2002年3月22日 | 廉地税发【2002】18号 | 4 | 关于个人销售转让自建自用住房征免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4年3月31日 | 廉地税发【2004】27号 | 5 | 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06年11月17日 | 廉地税发【2006】122号 | 6 | 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征收率的通知 | 2007年4月25日 | 廉地税发【2007】53号 | 7 | 关于认真做好对经营房产按房产余值计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2007年4月28日 | 廉地税发【2007】60号 | 8 | 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年5月18日 | 廉地税发【2007】66号 | 9 | 廉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6年3月17日 | 廉江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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