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对本文进行了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规范税收执法权力,保障税收执法相对人权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的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并予以发布。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strong>1.
2. 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