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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课堂】工伤停工留薪期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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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6 1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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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01
停工留薪期多长时间?可以延长吗?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02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03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
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04
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05
职工享受了停工留薪期,就不能休年休假了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供稿:社保中心
编辑:刘承臻
审核:徐超、王辉、童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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