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协同发展,在河北省社保中心牵头筹划下,2024年1月10日,京津冀三地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京津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围绕社保高频业务范围,推出首批15项京津冀社保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涵盖社保转移类事项5项、社保查询类事项4项、社保认证类事项3项及工伤异地就医和参保登记类事项3项,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三地社保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在京津冀三地办理上述社保服务事项时,可实现“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提升办事体验。
省人社厅将强化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京津冀社保经办协同发展,打造企业群众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好的社保服务环境。
京津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清单(第一批)
来源: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