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94
Tax100会员
2801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人社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7
|
回复:
0
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平井桃桃桃
平井桃桃桃
当前离线
积分
57443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5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57443
发消息
2024-1-3 01: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
)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专家分析
本案中,刘某是农民工,在B市施工时受伤,其单位注册地在外省,且该公司并未给刘某在单位注册地也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因此,刘某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结论
刘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编辑|佛山人社微信编辑小组
我就知道你在看
相关帖子
•
4300+岗位!这里热辣滚烫!东莞节后招聘“嘉年华”“龙”重登场!
•
从“家门”直达“厂门”!东莞“点对点”专车接务工人员返岗
•
开工福利到!东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新增就业补贴这样领→
•
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即将截止!想要申报的你,千万别错过!
•
广东各地安排专车专列保障务工人员返岗,佛山这样做!
•
警方通报“广东佛山一公司有员工因讲粤语被罚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安徽
精选公众号
重庆
山西
海南
全国总工会
吉林
北京
广东
法律法规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