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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税讲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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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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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17: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淄税讲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回头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205664&idx=3&sn=414ce05c80566ecf36a92d5ef110f5e2&chksm=80295473b75edd65c2701928c4143b4d2536d28c4dfcb2db03bbac5eda5508d9afd1dd240f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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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税|讲|堂

扣除范围

1.学前教育支出: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月(不包括0-3岁阶段)
2.学历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

2019-2022年度:1000元/月/每个子女

2023年度起:2000元/月/每个子女

扣除方式

方式1:父母双方各扣除50%

方式2:父母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事项
1. 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 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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