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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课堂】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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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4 12: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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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某单位员工小陈负责车间流水线操作。去年5月,小陈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手部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今年6月,工作期间又从操作机上摔下来,导致头部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小陈因身体状况不佳决定辞职,临走前向单位要求支付两次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案例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案中,张某不能同时享受两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可根据九级伤残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结 论:
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不能多次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按鉴定的最高伤残级别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小知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供稿:社保中心
编辑:施潇倩
审核:徐超、王辉、刘承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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