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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11月21日~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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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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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 16: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1月21日~11月27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12810&idx=3&sn=a33a56413248d13494e3a6eeaf2dbf84&chksm=fe69aa82c91e2394c48d5487568f8fe0eb6dea93952d019840e646a8f7f6d1948e9f146304a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9 17:45
二维码: -






一、个人填报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材料需要留存多久?
答:纳税人需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纳税人需仔细核对所填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二、我更正2021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补缴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及加收滞纳金?
答: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计算公式为: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如果此前年度错误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更正后不再享受扣除,按上述规定计算出来的应退或应补税额发生变化,涉及多退税款或者少缴税款的,则应按规定补税。同时,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三、个人出售住房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答: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四、企业需要切换结存纸质发票并办理远程注销税控设备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什么提示信息?
答:办理切换结存纸票并远程注销税控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数电票票种核定,并且发票票种核定中仅含非机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的票种其中一种或者多种,不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种;
(3)税控票种中除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外的票种,发票结存均为0;
(4)不存在正在办理未办结的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任务;
(5)非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非机动车、二手车企业;
(6)持有未注销的税控设备(税控盘、税务Ukey、金税盘、报税盘)。
纳税人符合切换结存纸票并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的条件,且税控系统已升级到至20231031或更高版本后,进入开票系统会有注销弹框提示。


五、如何将税控设备的纸票切换至电票平台并远程注销税控设备?
答:切换结存纸质发票并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的操作步骤:
(1)升级开票软件。将开票软件更新至 20231031或更高版本,开票软件安装包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2)执行纸质发票的切换并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纳税人插入税控设备,联网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具备注销资格的纳税人每次联网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自动弹出提醒,提示纳税人是否将剩余的纸质发票切换至数电票平台使用。点击“是”后发起切换结存纸票并远程注销流程中的即时校验程序。点击确认后,税控系统进行即时校验,如具备资格的开票软件自动完成盘退票、离线发票上传、注销抄报、税控系统保存退回的结存发票信息等,执行税控设备注销一系列操作,纳税人远程注销成功后,弹出远程注销成功的提示信息。

六、企业办理税控设备远程注销后,税控设备应如何处理?
答:远程注销完成后,请妥善保管税控设备,待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回收事宜。如企业需要办理注销的,需在税务登记注销前回收设备。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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