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912
Tax100会员
2801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人社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四川
›
入职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8
|
回复:
0
入职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定?
[复制链接]
平井桃桃桃
平井桃桃桃
当前离线
积分
57443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5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57443
发消息
2023-11-10 14: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
成都人社局
"关注我们、
星标
一下,了解更多人社小知识
入职后
除了签劳动合同
缴社保也是大家最最关心的环节
大家应该都了解
单位应该
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
为员工办理参保
那么你知道
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吗?
社保缴费基数不能随意定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小贴士: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不存在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
当月实际的工资收入
进行核定哦~
但须注意!
社保缴费基数不一定就是你的
工资数哦~
缴费基数有限度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下限
和
上限
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
60%
和
300%
确定。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2023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从4月1日起,工伤保险从8月1日起,
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职工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小王每月工资为4000元,
低于缴费基数下限
,单位申报小王工资时应申报4000元,系统会
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下限4246元
进行征收。
小李每月工资为5100元,
处于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基数上限之间
,单位申报小李工资时应申报5100元,系统会按照
申报的员工实际工资
进行征收。
小刘每月工资为26000元/月,
高于缴费基数上限
,单位申报小刘工资时,应申报26000元,系统会
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上限21228元
进行征收。
那我的哪些收入可以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呢?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明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点击详细了解→
《注意了!这些工资才算社保缴费基数》
如果我涨工资了,是不是社保缴费基数也要调整呢?
对的!
养老保险遵循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的原则,职工缴费基数的高低将影响退休后养老待遇的高低。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如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工资发生变化,单位经办人只需办理缴费基数变更即可,
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哦~
温馨提示: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是
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
。因此,单位和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者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哦。
看完这篇
你清楚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了吗?
如果还有疑问
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往
期
推
荐
01
关于劳动合同,这几个时间点要记牢
02
这项政策延续至年底!参保单位别忘记确认
03
快收藏!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经办指南来了
相关帖子
•
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按哪个算?
•
预约开启!2024成都春季特大型人才招聘会来啦!
•
快投简历!这些单位招人啦~
•
电子社保卡专题问答来啦!
•
换城市工作了,社保要转移吗?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广东
全国总工会
税收刊物
甘肃
福建
人社政策
上海
江苏
辽宁
天津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