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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困局及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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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困局及破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03 19:2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4410&idx=4&sn=0ae056d463b3f18b32039cc178945a67&chksm=ea9dee7eddea6768e49fb990483bc0ff2af0b774c22a40ee510faf1329d9b3ca9bd3267d2e2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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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不同于“破产清算“,每个”破产重整“的企业都希望能够”涅槃重生“。然而目前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常用的重整方案,如债务豁免、债转股、以物抵债等,都会给重整企业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如债务豁免部分需要计入利得;以物/股抵债需要分别视为抵债及转让/投资两项业务,分别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如果税收风险把控不严,没有在制定重整方案前通盘考虑税收因素,由重整方案产生的繁重税负将使部分破产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面临税收困局。
一、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困局
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税收困局,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68号建议的关于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和涉税问题答复》中对破产重整中的涉税问题进行了答复:
“现行税收政策将破产重整中所豁免的债务,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规定的主要考虑,一是债务豁免是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应承担的偿债义务,债务人实质上取得了相关经济利益,按照税法原理和规定,需要将豁免的债务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所得相对应,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果不对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所得征税,将会带来税务处理不平衡,造成税款流失和税收漏洞。三是债务重组多是由于企业资不抵债、经营困难、亏损较多的情形下发生的事项,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所得可先弥补亏损后的剩余部分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会产生过重的税收负担。”
如答复所提,本着税收法定的原则,税务机关无法给予破产重整企业特殊待遇,那么企业真的能仅凭弥补亏损就能自我消化税负,轻装上阵吗?实际上,重整企业往往还面临众多“疑难杂症”,如:
1.税法承认的可弥补亏损多以五年为限,超期限亏损无法利用;
2.以物抵债/债转股的情形下,抵债价格/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3.以物/股抵债的情形下,还需考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因素,以及如何开具发票;
4.重整企业的“帐外负债”如何处理,如担保负债,替子公司偿债等;
5.税款往往需要到期立即以现金缴纳,即使可以申请延期或分期,在执行重整方案过程中仍然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现金流负担等。
另外,破产重整方案往往本着“一揽子解决”的目的,站在集团的角度解决问题,涉及企业众多,重整方案结构复杂,法律问题与税务问题相交叉,而债权人更多的是站在保护自身债权的角度,对重整方案的税收问题关注度较低。
二、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困局如何破局?
目前少有的对破产重整企业税收较为适用的规定,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依据上述通知及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义务,即:
“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但上述特殊性税务处理也仅仅是让企业获得了喘息时间。
真正破局,或许需要我们跳出“破产重整”的思维,在更广阔的税收海洋中寻找更合适的方案,甚至在破产重整前拿出一套多赢且税优的方案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例如:
1.以不动产抵债的方案,如能适用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优惠政策(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21号等),是否可以考虑以不动产出资/增资,后将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以股权转让款抵销债权?
2.在破产重整企业资产优质但经营不善,且有投资人有意向接手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本着国家“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精神,以合并、分立、资产收购的形式剥离吸收优质资产,从而适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如财税〔2009〕59号等)及有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在多家关联企业实质破产重整案中,对于各个关联企业(尤其是全资子公司)的亏损金额,能否可以考虑加以利用?(退一步讲,如能按照财税〔2009〕59号中的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对关联企业间的亏损加以利用,也算是聊胜于无。)
4.对于需要现金缴纳的税款,能否以纳税担保的形式递延?
结 语
对于企业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困局如何破局,本文在此也仅是抛砖引玉。每一个重整方案的诞生最终仍需要重整企业、管理人、债权人、税务机关共同探索,尤其在税务机关处理破产重整案件较少的现实情况下,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重整成功,确实需要各方共同开阔思路,本着救活企业,盘活资产的精神,方可“涅槃重生”。
来源:立方律师事务所 作者:破产与清算团队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10月14-15日(周六/日)北京 举办债务重组与重整投资实务专题培训,特邀一线实战专家主讲分享,诚邀您的参加!
【课程提纲】
01企业纾困、重组实务与案例
(时间:10月14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M老师,曾任职某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高管,不良资产行业资深专家,近20年AMC从业经验,对政策监管与行业发展,具有深刻体悟与积极践行,参与并主持过多个重大项目的收购、管理、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多个违约债权处置、债转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项目。对资产管理、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和案例总结。
一、基于困境成因设计纾困重组方案
1、行业周期波动
2、突发性(行业、舆情)风险影响
3、监管或考核政策(优化)调整
4、资产负债率过高
5、缺乏核心竞争力
二、重组过程中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互动
1、挖掘问题上市公司资产价值
2、国企自身问题出清机会
3、平台公司的风险与机会
4、地产类业务的机会
5、资本、债券市场机会
三、重组(重整)业务机会及参与模式
1、嫁接牌照优势
2、整合产业资源
3、调动资金能力
4、方案设计水平
5、公共关系梳理
6、价值提升空间
7、跨界整合格局
四、破产(重整)案例精讲
五、互动答疑
02 困境上市公司重生实务案例
(时间:10月14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G老师,控股集团总裁,公司涉及商贸、能源、金融、医疗、旅游、文化板块,曾担任知名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过往负责过数十家企业的首发上市、并购重组、VIE回归重组及境内资本化项目、国有企业混改及再融资项目,目前涉及上市公司综合业务、国资国企混改项目、政府产业基金、国资并购重组等。
一、困境上市公司现状概述
1、困境上市公司市场现状
2、困境上市公司主要表现及案例
3、困境上市公司主要成因及对应解决方案
二、困境上市公司自救式及债权运作下的重生及案例分析
1、明股实债的债权置换
2、政府支持的产业基金/纾困基金
3、上市公司的断尾保命:重大资产出售
4、上市公司的救命稻草:重大资产重组
三、困境上市公司股权运作下的重生及案例分析
1、国进民退的控制权转移
2、上市公司的白衣骑士:多方交易
3、上市公司的欲火涅槃:破产重整
四、参与困境上市公司纾困重整的主要主体及参与路径
1、固定收益模式下的资金参与方式
2、产业资本参与下的股权重整模式
3、控股资本参与下的公司易主模式
4、子公司层面的互动重整
五、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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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0月14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03 债转股政策解析与实务案例
(时间:10月15日上午09:00-12:00 )
· 主讲讲师:H老师,长期从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与风险资产化解处置工作,先后在基层行、二级行、总行信贷与风险管理、不良资产处置部门工作,目前任职债转股实施机构,主要从事风险资产债转股工作。
一、债转股政策制度解析
1、政策出台背景
2、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3、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4、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二、债转股实务案例介绍
1、业务场景与业务模式
2、案例1:收债转股(庭内)
3、案例2:收债转股(庭外)
4、案例3:发股还债(庭内)
5、案例4:发股还债(庭外)
6、风险客户债转股投资机会与风险把控
三、互动答疑
04 重整投资的法律与实践案例
(时间:10月15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Z老师,在不良资产、困境企业并购重组、破产重整和结构性融资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的不良资产批量处置法律服务项目,账面总额超过2000亿元;承办30多个大型的企业困境重组项目,包括多个大型破产重整项目;代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社会投资人进行了大量的与不良资产处置、投融资相关的诉讼、执行业务;协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了大量的房地产项目的结构性融资的法律服务;参与近50个房地产项目的债务重组;为若干特殊机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一、困境企业重整重组概览
1、重整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2、重组、重整的参与主体
3、重组、重整的业务原则
二、重组、重整的主要操作模式与手段
1、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主体
2、法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
3、重组、重整的内容
4、重组、重整的手段
三、困境企业重组重整项目的选择
1、陷入困境的原因
2、资产和负债情况
3、主营业务和经营管理情况
4、实控人的重整意愿和诉求
5、投资人的意愿和方案可行性
6、重整的时机
四、如何参与困境企业重组或重整
1、获取项目来源与渠道
2、介入的身份
3、投资方案设计
五、相关案例解析
1、复合型企业集团
2、单一主业上市公司
3、房地产公司
4、高端制造公司
六、互动答疑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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