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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常见问题,一文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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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5 19: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常见问题,一文为您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67462&idx=1&sn=efca537f889815917fa9b6d6940825b3&chksm=bd36d8678a4151716a1182a471895e5f6170cb0f37b1078332813f1ab0f31046fc230bfbe84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5 17:22
二维码: -

关于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
您了解多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的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 x3%
常见问题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因业务需要旅客运输类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旅客运输类凭证有哪些种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邀请某人员(非本企业员工)进行相关活动,并为其支付来回旅行费并取得旅客运输凭证,能否按照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

不可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哪些旅客运输票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我公司取得旅客运输类发票凭证,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前)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


我公司有劳务派遣员工,请问这类员工出差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深化增值税改革视频培训讲义之一: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扩大抵扣范围》第四条的注意事项中明确,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因此,你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是属于与你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其出差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应在你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因生产经营需求出差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END—

制作:戚畅、钱铖
来源:南陵县税务局
审核: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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