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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点问题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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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1 01: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点问题一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断档补缴?
答:
一、近三年(不含三年)的社保补缴,且补缴人目前正在补缴单位参保的,单位可在网厅自行申请办理。

二、其余情形,在市本级补缴的单位,需由单位社保专管员本人带好证件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征缴综合窗口申请补缴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一)累计补缴不足3年的:
①单位专管员办理影像、业务办理确认表;
②补缴申请表;
③证明该职工补缴时段存在劳动关系的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人事档案等原始凭据;或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可证明补缴时段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二)累计补缴超3年(含3年):
①单位专管员办理影像、业务办理确认表;
②补缴申请表;
③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可证明补缴时段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④提供的法律文书为仲裁、监察文书,以及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的,还需补充提供交付劳动监察或仲裁、法院等机构的佐证资料(如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原始财务凭证等)。


热点问题二

哪些企业能够享受延长缓缴费款清缴期限政策?怎么办理延长缓缴费款期限业务?
答:
按照湘人社规〔2022〕21号文件实施阶段性缓缴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缓缴期限届满后,原规定的6个月内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予以缴清。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一次性、分期或者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无需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系统已自动将清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局信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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