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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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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4 01: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实行用人单位分类监管,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6〕92号)和《长沙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长人社发〔2020〕4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

在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或者许可的用人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在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或者许可的用人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评价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书面材料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

三、评价内容
(一)制定和履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七)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九)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情况;
(十)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一)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评为A级。
(二)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用人单位不能被评定为A级,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用人单位在评价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3.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5.因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7.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8.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骗取社会保险费待遇的;
10.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1.在工程建设领域,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拒不整改的;
12.有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五、评价程序
(一)
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对照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1)。个别因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以联系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书面材料审查资料清单见附件2)。市、区县(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及时进行初步审查。
(二)
审查复核与随机抽查
2024年2月底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公室对初步审查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
等级评定及结果公示
2024年3月10日前,在书面材料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诚信等级评价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评积极性。要配齐配强书面审查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2.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及时申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3.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书面审查不合格或守法诚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4.各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公室联系方式

附件:
1.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2.书面材料审查资料清单
3.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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