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84
  • Tax100会员 33472
查看: 231|回复: 0

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知多少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3-6-16 16: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宣城税务
标题: 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知多少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3MzU4MQ==&mid=2247519031&idx=1&sn=4fef746cc42cdc744efb2a3c0f33ce1c&chksm=fd967195cae1f883fffbeaecdf6e9a542fa589c2206e0daa30151f68542ceaa6a2a879b3ae0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5 17:02
二维码: -






节能环保
税收优惠政策知多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充分发挥绿色税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走上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国家发布了一系列节能环保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来共同来学习一下吧!




一、企业所得税

1.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具体内容: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

2.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
具体内容: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
具体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二、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具体内容:
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三、车船税
01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02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温馨提示:符合减免的车船标准具体需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内容。





四、车购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具体内容: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END」




您的非常满意
我的无限动力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
审核:宣城市所得税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心要点有哪些?一个视频为您讲清楚~

母亲节快乐,您有一份个税礼物请查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时,8个视频教您如何填报



172_168690241611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