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7
  • Tax100会员 33471
查看: 22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税费业务线下全市通办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3-5-4 14: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安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税费业务线下全市通办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TA1NzA0NQ==&mid=2247506185&idx=1&sn=4ec75f80fb5e51f31a09554c89cb2c5f&chksm=f9fde2f3ce8a6be563697469152f2ec8bad3f78b229152ac5d4984fb0b70335c7459b27e3ab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03 12:56
二维码: -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费服务便利性,降低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将于2023年5月4日起,推行部分税费业务线下“全市通办”,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在广安市范围内,自主就近选择本通告所列办税服务厅办理《广安市税费业务全市通办事项清单》(详情见附件)中的税费事项,包括登记类、申报类、征收类、发票类等10大类106个税费事项。清单内事项将会根据税费政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通办地点
通办地点为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详细地址见下表。

三、通办方式
各办税服务厅负责税费事项的受理、资料采集流转及文书出具,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和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流转资料的接收。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存在欠税、欠费、有未处理违法违章行为、风险纳税人、稽查或评估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为非正常状态,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暂不纳入“全市通办”范围。
附件:广安市税费业务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请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广安税务
813_168318331027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