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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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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4 03: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昌平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2NzY4OQ==&mid=2651754629&idx=5&sn=02c4d6e11e3c0cfab30edac902eae514&chksm=8be532a3bc92bbb5545a04f5d4042e74431c70de3db5ddd58f2db7e05519c75f6caec3a3e25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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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我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我公司除了向个人出租住房,还面向部分企业租户。
请问: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上述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同时,你公司向单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上述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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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北京昌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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